发布时间:2026-04-28 查看次数: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仪陇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仪陇县2026年公立医院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其他条件”相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7)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 12日及以后出生),同时满足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规定年限;
(8)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38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仪陇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仪陇县2026年公立医院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08:00至5月1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 岗位选择
应聘人员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即完成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https://v.wjx.cn/vm/tRbdLCS.aspx
(二)岗位调整
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考核方式
应聘四川张思德干部学院面试形式为讲课,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合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分类命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除医院招聘外,其余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0:1的,则先采取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比例为5:1(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
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由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考核环节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 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体检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特殊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体检结论。
3.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 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待遇
此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仪陇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可按规定入住人才公寓,享受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医院引进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在约定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12-20万一次性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享受60-100万一次性生活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未及时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580099
监督电话:0817-7212380
附件:1. 仪陇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
2. 仪陇县2026年公立医院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1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