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0 查看次数:3
一、简介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陕西省特检院”)是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公正第三方地位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集科研、检验、技术服务于一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进行检验检测、鉴定评审,并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等工作。
陕西省特检院立足加强自身科研攻关能力建设,保持同高校、其他科研机构以及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加强高层次科研项目合作,多次获批总局、省科技厅项目,参与多项国家NQI专项项目。建立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联合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和本科生实习基地,和中北大学联合创办博士工作站,获批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陕西省特检院以管理求质量,以科研促发展,以服务提信誉,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为陕西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招聘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岗位从业者需进行高空作业,患有恐高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高空作业禁忌病症者不宜)。
三、招聘岗位和任职要求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拟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1 | 检验检测岗 | 1 | 硕士研究生学历 | 机械工程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1.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够接受出差,并适应长期户外一线环境施工作业; 2.本岗位需身体健康,适应高空、高温、粉尘、潮湿环境作业; 3.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并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类资格证书者优先。 |
| 2 | 质量安全岗 | 1 | 硕士研究生学历 | 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1.具备质量管理背景,拥有质量管控能力; 2.熟悉质量风险管理与监控; 3.有相关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关高级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
| 3 | 科研岗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物理学等相关专业 | 38周岁及以下 | 1.具备计算机专业背景+光纤传感技术能力,熟悉光纤传感原理,掌握光纤光栅分布式传感等系统设计; 2.具备科研项目全流程开发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 |
| 4 | 检验检测辅助岗 | 4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1.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2.对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3.逻辑清晰,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4.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并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类资格证书者优先。 |
| 5 | 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服务人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财务管理、会计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1.熟悉数据信息收集、统计、分析; 2.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3.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责任心强; 4.逻辑清晰,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
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396546467@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 姓名 + 学历 + 专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二维码附后);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5.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报名规则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未注明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单位相关福利。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等任何费用,请勿向任何个人或机构转账。
2.除上述公示联系方式外,我公司未委托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代理招聘。请应聘人员注意甄别、谨防虚假招聘信息,防止受骗。
3.对其他个人或机构发布与本招聘有关虚假招聘信息的,我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伪造学历、虚假证明、扰乱招聘秩序者,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附:《报名登记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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