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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象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查看次数:5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标准,决定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域简介

    宁波市象山县位于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陆域面积1415平方公里,辖10镇5乡3街道,常住人口57.9万,是中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中国创新百强县、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渔业强县;拥有海域面积6618平方公里、海岸线988公里、海岛505个,素有“海山仙子国”“中国海鲜之都”之美誉。先后荣获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双拥模范县“七连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首批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全国16个、全省2个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是浙江海洋强省、宁波创新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示范区以象山县为主体区,依托象山半岛及周边地区优质的海洋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形成“一体两翼多岛,海陆联动发展”空间发展格局,构建“六港联动、八仙过海”海洋生产力布局,已成功打造4个全国首例、2个国字号平台、1个国家级试点,拥有4个省级示范平台和全市首家深海领域院士工作站,奋力打造国家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先行区。

    二、选聘职位、人数、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

    三、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对象

    1.国内2024、2025、2026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截止2026年4月17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志愿从事基层建设事业并有较强的基层工作适应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选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6年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象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4月29日16:00

    此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4月30日9:00-4月30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象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综合管理(1)(2)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1倍),将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选聘计划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5月16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象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除综合管理(1)(2)职位外,其他职位均须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16日,地点为象山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选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选聘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七)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综合管理(1)(2)职位及其他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26年5月30日,地点为象山县,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671813/index.html?)。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为: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资格、考试成绩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1份。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八)面试和签约

    1.综合管理(1)(2)职位

    (1)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5月30日,地点为象山县,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第一轮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的受教育情况、特长、荣誉、个性特征、谈吐礼仪、社会实践、工作愿景和岗位匹配等综合情况。第一轮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第一轮面试后,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2)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5月31日,地点为象山县,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第二轮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第二轮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按选聘指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差额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察;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订协议。

    2.其他职位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5月31日,地点为象山县,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的即为面试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选聘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对象,并签订协议。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签约、体检。

    (九)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录用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2027年1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安排使用

    (一)本次录用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根据县内各单位需求作统一分配,录用后身份为象山县事业人员。

    (二)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首次聘用期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九级职员。专技岗位人员按职称聘任相关规定执行。购房和租房补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新录用人员须满足在象山的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交流到县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管理(1)(2)职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及拟录用名单公示前提出放弃的,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从已入围考察人员中按考察结果予以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其他职位入围面试对象在现场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场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提出的及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则不予递补。签约、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0574-89387516、8938751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4-89386360(县纪委县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有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选聘计划表.xlsx

    文章来源:https://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680549/art/2026/art_b9c2cd1e550a4cc892eae56e3af80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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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4-17
    • 信息地区:浙江   | 宁波
    • 职位:军人 | 人力资源 | 事业单位 |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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