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9 查看次数: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大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开发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5年“英才聚潮城”共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8名。其中,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6名,国有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12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有志于从事党政、经济和社会管理等工作,并有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志向。
3.年龄要求为:18至38周岁(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2026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3周岁(1981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4.2026年应届毕业生对象范围:(1)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经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放宽取得学历学位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国内高校毕业生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象范围:
(1)有失信人记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6)已录用或聘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国有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资格条件参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执行。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11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英才聚潮城”报名平台https://jrrp.jiarrc.com/ycjcc2025,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网络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证明(附件4)的原件扫描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无需提供,但在聘用后一年内,即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主要课程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3.获得奖励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11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原因。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引进人才计划数与入围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岗位,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计划或进行调剂。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引进要求的情形及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确认
时间:2025年11月29日9:00-12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12月13日16:00
已完成确认的人员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现场面谈
时间:2025年12月13日(暂定)
地点:海宁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的,增加现场面谈环节。如果同一岗位因考试报名人数较多,拆分成多个考场的,每个考场按照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现场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现场面谈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入现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现场面谈成绩不带入现场面试环节。
(七)现场面试
时间:2025年12月14日(暂定)
地点:海宁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现场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现场面试合格的,根据现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对象。若现场面试成绩相等,以前期现场面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现场面谈和现场面试成绩都相等或仅有现场面试成绩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八)资格复审
现场面试后将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对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现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格但未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可与海宁市国有企业进行双向洽谈,由用人单位另行组织面试后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一般国企员工确定待遇。
(十)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潮城先锋”微信公众号、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原则上不再递补。如确有需要的,经工作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事关系
1.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6个月),在海宁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除教育系统岗位外,其他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分配。
2.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由招聘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奖金单列管理,其中:教育系统引进的硕博士研究生,按所在学校同等教师待遇享受;其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编制中层副职或在首次聘用期限内绩效考核奖金比照同单位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待遇享受;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编制中层职务且在首次聘用期限内绩效考核奖金比照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待遇享受。
2.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薪酬待遇由招聘企业确定。特别优秀的,年薪可面议。
3.引进人才符合我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并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三)职业发展
1.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表现优秀且符合公务员调任、选任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调任、选任为公务员,也可转为聘任制公务员,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首个聘期考核合格但表现一般的,参照所在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试用期内、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解聘。
2.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按招聘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0573-8728761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平台.doc
附件3: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xlsx
附件4:就业推荐证明(样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index.php?m=article&c=show&id=1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