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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洪雅县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查看次数: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公告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目上发布(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洪雅县招聘单位基本情况》(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洪雅县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10:00至2026年4月17日8:00。

    应聘人员登录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schy.gov.cn/zfxxgk/fdzdgknr1/zkly.htm),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洪雅县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将《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4月17日8:00前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28-36539221。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附件3)2份(贴上2寸红底彩色标准照)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诚信承诺书(附件4)、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截止前,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需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相关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时,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2)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3)国内外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国内高校开具的相似专业证明,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应聘人员应提前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四)考核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含各环节递补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方式、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于3个工作日内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场,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检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拟聘人选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公示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解除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或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复审、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028-36539221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402778

    (二)纪律监督电话:

    洪雅县纪委监委:028-37403843

    附件:1.洪雅县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洪雅县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3.洪雅县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

    4.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s://www.schy.gov.cn/info/4041/111617.htm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4-07
    • 信息地区:四川  
    • 职位:心理 | 人力资源 | 公务员 | 军人 | 事业单位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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