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7 查看次数:4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省仲裁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办案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名额
编外办案辅助人员2名。
工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岗位职责
1.接待咨询;
2.检查开庭时仲裁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庭审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协助仲裁员制作各类仲裁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5.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
6.完成相关庭、室及仲裁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法律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或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
5.计算机操作熟练,打字速度快。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5.其他不宜担任仲裁办案辅助人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9:00—4月1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须登录线上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线上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https://bm.scrcjob.com/index.html?id=79
点击查看》》》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3.应聘人员须准确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格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均不退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未进入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1.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基础知识笔试×50%+面试成绩×50%。
(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题型为填空、选择和判断题,考试时长为60分钟。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参考人数未达6人,则按实际参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20日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到个人,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约定试用期。
工资福利
聘用后,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按合同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5OGFiv_scn_GcHnTG5F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