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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人!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管理委员会关于招聘专项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查看次数:2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和《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管理委员会专辅岗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片区实际,现开展专项岗位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专项岗位32人;

    专岗主要是满足新区规划建设、城市发展运营管理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同一人员可享受专岗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次协议期不超过1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二、招聘条件

    (一)通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记录及不良社会信用信息;

    2.报名当月无职工社保、灵活就业社保缴费记录,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含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任职信息);

    3.非在学在役;未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职务;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未享受过专项岗位或辅助性岗位补贴(享受过但不超过3年)。

    (二)岗位专属条件

    本人或配偶具有雄东片区(含未迁户籍回迁人员)或雄县户籍的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雄东片区回迁人员。

    三、待遇标准

    专项岗位补贴按雄安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依法为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10:00 - 2026年4月7日下午3: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平台:报考人员需通过电脑端登录雄安公共招聘网,在平台完成操作。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平台提示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材料完整,隐瞒、虚报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需上传的材料(均需按要求提供清晰扫描件/照片)

    线上上传清晰扫描件/照片,JPG格式,单份文件大小不超过2MB,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隐瞒或虚报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1)身份证正、反面;

    (2)投资任职信息截图: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界面查询截屏,需包含查询时间、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无投资任职记录等关键信息;

    (3)回迁相关证明(雄东片区回迁群众提供):如征迁补偿协议或雄东片区房产证明或由社区开具的回迁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体现本人信息);

    (4)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及当月无社保缴纳证明;

    (5)若配偶为雄东片区回迁人员(含未迁户籍回迁人员)或雄县户籍人员,另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回迁证明;

    (6)专项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附件(本人签字)。

    提交审核:信息及附件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及上传附件。

    (五)资格初审

    昝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初审,经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的人员安置上岗。

    五、招聘考试

    笔试+结构化面谈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3)笔试要求:考生10:15后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场,需按要求提交无关物品及电子设备;

    (4)进面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3:1的,按3:1比例确定进面人员,未达比例的全部进面,笔试成绩并列导致超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面。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00,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9:15后禁止入场,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考察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配度、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由5名面试官当场打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试通用纪律

    笔试、面试期间,考生一经发现携带手机、考试材料等违禁物品,立即清离考场,成绩作废,取消考试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雄安公共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核实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接收招聘相关通知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3.招聘全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专项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VbpMfLoXeCcbS2KGJXNNw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4-02
    • 信息地区:河北  
    • 职位:行政 | 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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