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 查看次数:1
为促进聂荣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发展,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拟面向社会招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01
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符合条件人员。
02
招聘职位及要求
(一)招聘职位
聂荣县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1名,岗位性质为编外人员。
(二)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聂荣籍,懂藏汉双语,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为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优先考虑(预防医学、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医学类、应届高校毕业生);
4、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从事过卫生系统工作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卫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03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4月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本人到聂荣县卫健委(于聂荣县人民医院对面,进大门右手边疫苗接种点二楼)报名。
(三)报名资料
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04笔试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6年4月7日周二(下午15:30至18:30)
(二)笔试地点
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05
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6年4月10日周五(上午10:00至13:00)
(二)面试地点
卫健委会议室
06
录用及待遇
政审合格者,由聂荣县卫健委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法违纪的,县卫健委有权终止合同。
(一)工资待遇
月应发工资为:5000(待定)元,缴纳三险,绩效工资将于年终发放(绩效工资进行每月考核,优秀发放800元,合格500元,基本合格300元,不合格0元)。
(二)假期
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07
报名联系方式
聂荣县卫健委:0896-3736471(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08
其他事项
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权归聂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XPjXdYSGvy-UDdgWJVYkg